浦江县海红电瓶车修理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海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726MA2FNNBB2A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浦阳街道仙华路117号自南向北第2间(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浦综执罚决字〔2024〕第001530号
2024年5月22日14时00分,当事人浦江县海红电瓶车修理部将待修电瓶车、维修工具放在浙江省浦江县仙华路117号门前人行道进行店外作业,占地面积5平方米。 执法人员于2024年5月22日14时15分对当事人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2024年5月22日15时00分前停止店外作业行为,自行整改到位。2024年5月22日15时30分,我局执法人员复查时发现当事人浦江县海红电瓶车修理部仍将待修电瓶车、维修工具放在店外作业,占地面积 2平方米,该店逾期未整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的规定,已构成擅自超出门进行店外作业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逾期未整改,且占地面积为2平方米。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300.00);
300.00元
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5-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