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醉火酒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渊杰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429676922152J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宁城县八里罕镇河南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3-12
侵害商标权纠纷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醉火酒业有限公司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2
2021-10-11
(2021)内0429民初4235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刘**
内蒙古醉火酒业有限公司
宁城县人民法院
3
2021-10-11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刘**
内蒙古醉火酒业有限公司
宁城县人民法院
4
2021-05-27
(2021)内0429民初2047号
承揽合同纠纷
康**
内蒙古醉火酒业有限公司
宁城县人民法院
5
2021-03-29
(2021)京0491民初5441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北京听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醉火酒业有限公司
北京互联网法院
6
2021-01-15
(2021)内0429行审2号
林业行政处罚
宁城县林业和草原局
内蒙古醉火酒业有限公司
宁城县人民法院
7
2020-12-16
(2020)京0491民初35934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北京听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醉火酒业有限公司
北京互联网法院
8
2020-12-16
(2020)京0491民初35933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北京听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醉火酒业有限公司
北京互联网法院
9
2020-12-16
(2020)京0491民初35932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北京听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醉火酒业有限公司
北京互联网法院
10
2020-12-16
(2020)京0491民初35931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北京听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醉火酒业有限公司
北京互联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03
2022-11-28
(2022)京0105民初7905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泸州金典酒类有限公司与内蒙古醉火酒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1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3-06-03
2023-05-23
(2023)京73民终868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内蒙古醉火酒业有限公司与泸州金典酒类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3-02-03
2022-10-28
(2022)京73民初181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四川邛崃金六福崖谷生态酿酒有限公司与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7-27
2021-06-30
(2021)甘0102民初5870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甘肃霞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内蒙古醉火酒业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07-15
2021-05-27
(2021)内0429民初2047号
承揽合同纠纷
康**与内蒙古醉火酒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1-02-25
2021-02-05
(2021)内0429行审2号
草原行政管理(草原)
宁城县林业和草原局与内蒙古醉火酒业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7
2020-04-29
2020-04-26
(2020)辽0291知民初64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大连灜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内蒙古醉火酒业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03-17
2019-12-10
(2019)京0491民初32684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北京创客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与内蒙古醉火酒业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0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20-01-13
2019-11-20
(2019)内04知民初3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醉火酒业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12-31
2019-12-27
(2019)辽0291知民初292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大连灜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内蒙古醉火酒业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市监处罚﹝2022﹞24-1号
当事人将非卖品商品向消费者进行销售的行为,本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予以处罚,当事人生产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白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之规定,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给予处罚。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4186元,3.罚款:62398元
62398.00元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