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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县洞头镇勋壬百货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梁翠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225MA5M6K5Y36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融水县洞头镇洞头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融水市监处罚〔2023〕80号
经查,当事人于2007年2月9日取得营业执照在融水县洞头镇洞头街从事日用百货销售、食品销售、、纺织品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食用农产品零售、化妆品零售等经营活动。当事人于2019年初从柳州市柳南区华珊食品经营部购进了三月三?滋润祛屑洗发露1件(12瓶/件),购进的单价是15元/瓶,销售单价是25元;瀑布花?海马香水沐浴露购进的数量是4瓶、瀑布花?花香香薰沐购进的数量2瓶,购进的单价都是22元/瓶,销售单价是30元/瓶。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未认真履行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超过保质期化妆品的义务,将已经超过保质期的化妆品继续摆放在店内货架上向消费者进行销售。2023年5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的百货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上述3个品种化妆品均超过保质期。经核实,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化妆品的进货票据和销售台账记录,以我局现场检查发现的过期化妆品货值作为该案涉案货值金额,共计270元,无违法所得。
1、对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 2、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化妆品的行为处1000元罚款。 以上罚款共计2000元。
1000.00元
融水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9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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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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