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赵世均皮肤病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世均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02MA5UBGA51M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白鹤梁大道225号(自主承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3-15
(2024)渝0102民初579号
劳动争议
涪陵赵世均中医皮肤病医院
隆**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2
2023-12-18
(2023)渝0102民初6996号
承揽合同纠纷
涪陵赵世均中医皮肤病医院
重庆望涪电梯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3
2023-11-17
(2023)渝0102民初6996号
承揽合同纠纷
涪陵赵世均中医皮肤病医院
重庆望涪电梯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4
2021-02-02
(2020)渝0102民初4567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高**,况**,刘**,冉**
涪陵赵世均中医皮肤病医院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涪陵医保处罚字﹝2026﹞第61号
1.分解住院。该单位患者2023年度平均30天因同一疾病入院,且病历书写及医嘱高度相似。2.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该单位患者将可门诊治疗的患者收治住院并纳入医保报销。3.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该单位对无相关检查指征的患者进行ABO血型鉴定、Rh血型鉴定、钾测定、氯测定、钠测定、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每增加一个部位加收)、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测定(APTT)、凝血酶时间测定(TT)、血浆凝血酶原时间测定(PT)、血浆纤维蛋白原测定、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腹部)、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颅脑)、X线计算机(CT)扫描(十六及以上螺旋扫描)加收、指脉氧监测、乳酸脱氢酶测定、血清肌酸激酶测定、血清肌酸激酶-MB同工酶活性测定、血清α羟基丁酸脱氢酶测定、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测定(Anti-HIV)、乙型肝炎e抗体测定(AntiHBe)、乙型肝炎e抗原测定(HBeAg)、乙型肝炎表面抗体测定(AntiHBs)、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HBsAg)、乙型肝炎核心抗体测定(AntiHBc)、丙型肝炎抗体测定(Anti-HCV)、B型钠尿肽(BNP)的检查并纳入医保报销。4.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该单位对无相关检查指征的患者进行维生素B6注射液、甲钴胺片、中心供氧、激光疗法的诊疗并纳入医保报销。5.超量开药。该单位川芎超出《药典》中每付最大用量并纳入医保报销。6.串换项目。该单位将小换药串换成中换药收费、小换药串换成大换药收费并纳入医保报销。7.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该单位超医保限制条件使用溴米那普鲁卡因注射液并纳入医保报销。
追回医保基金损失175728.70元,并处1倍罚款175728.70元。
175728.70元
重庆市涪陵区医疗保障局
2026-02-10
2
渝涪陵市监处罚﹝2024﹞169号
<u>20</u><u>23</u><u>年1</u><u>2</u><u>月</u><u>7</u><u>日</u><u>,</u><u>我局执法人员</u><u>杨洪、梁铸等</u><u>对当事人</u><u>位于</u><u>重庆市涪陵区</u><u>滨江路二段</u><u>26号(锦天名都)6号楼D区16、2-2、3-2号的经营场所</u><u>从事</u><u>医疗</u><u>经营活动</u><u>的情况</u><u>进行</u><u>现场</u><u>检查,情况如下</u><u>:</u><p><u>执法人员在</u><u>1楼中药房陈列架上发现如下药品:1.胆南星2袋(外包装标注有生产日期:2020年7月5日,有效期至2023年6月),2袋未开封,另外用塑料袋包装的散装胆南。经当事人工作人员称重,确认胆南星共1503克。2.竹茹1袋(外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2020年7月16日,包装规格:0.5kg,保质期:36个月),已开封,经当事人工作人员现场称重,确认为140g。</u><u>上述中药与在有效期内的其他药品一起放置在中药房陈列架上,且未设置过期药品专区,待患者有购药需时,当事人直接在药房陈列架上抓取中药,称重后销售。</u></p><p><u>执法人员在当事人2楼手术室右侧壁柜发现如下医疗器械:1.中性电极一盒(盒身合格证上载有生产日期:2021/11/24,有效日期:2023/11/23),已开封现场还剩10片。2.高频手术电极1袋(袋身标注有生产日期:2020.09.01,失效日期:2022.08.31),已开封。3.一个袋子,袋内装有7个小瓶,瓶身标签载有(使用期限:2年,生产批号:20211207,生产日期:20121207),瓶内装有液体。4.执法人员在2楼手术室手术台左侧内发现一次性使用手术单(合格证载有:有效期2年,袋身标注有批号:2018年1月2日,失效:2020年1月2日)3袋,其中1袋未开封,开封的2袋,其中一袋还剩1块,另一袋还剩17块。上述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与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放置在一起,且手术室未设置过期医疗器械专区。医生在手术时会从手术室内取用相应的医疗器械。</u><u>2023年12月7日,经领导批准,我局对当事人上述过期的医疗器械进行扣押,并于2023年12月8日立案调查。通过对当事人药房的工作人员周泽秀、当
一、没收超过有效期的140g竹茹和1503g胆南星;<p>二、罚款60000元;</p><p>三、没收违法所得201.24元。</p><p>一、没收过期的10片中性电极、7瓶艾迪康组织固定液、38张一次性使用手术单、1袋高频手术电极;</p><p>二、罚款12000元。</p>
72000.00元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5
3
渝涪陵市监处字(2023)660号
经查,当事人为涪陵赵世均中医皮肤病医院,于2013年7月10日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00102MA5UBGA51M,经营者:赵世均,名称:涪陵赵世均中医皮肤病医院,类型:个体工商户,住所:重庆市涪陵区滨江路二段26号(锦天名都)6号楼D区1-16、2-2、3-2号。
涉案电梯(设备代码:31105001022023030623)由重庆奥迅电梯有限公司施工安装,于2023年03月14日通过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的检验,取得了《电梯监督检验报告》;于2023年03月24日通过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取得了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梯11渝AE07890(23)),当事人系该台电梯的使用单位。期间,当事人将该台电梯专用三角钥匙(电梯层门专用钥匙)交由安全管理员张奔保管,由于该安全管理员当天休息该电梯专用三角钥匙便交由后勤工作人员赵淑芬临时保管,赵淑芬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该台电梯应急救援电话连接到当事人尚未装修完毕的医养结合科,未安排值班人员负责接听;当事人未能提供该台电梯的日常巡查监管记录。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涪陵)市监崇义特令[2023]第08号,当事人于2022年8月21日整改完毕。当事人涉嫌违反了《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五项、第八项、第九项的规定。
责令消除影响
5000.00元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