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恋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海燕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5MAELA61B9U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六公路1201号3幢二层205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浦处〔2026〕152025005239号
经查,当事人自2025年6月12日起在抖音APP生活服务平台开设了一家名称为“恋光跟拍化妆服装租赁”自营店铺,对外从事摄影扩印服务和服装服饰出租等经营活动。当事人通过上述平台销售商品时,采取了价格比较的方式标示价格,并在商品团购详情页面标明了被比较价格的详细信息。上述12款商品页面中有价格说明链接,其内容为“划线价:商品或服务展示的划线价格是由商家标识的参考价格,并非原价,该价格可能是商品或服务的门市价、商家指导价、建议零售价或其他有依据的价格。由于地区、时令、市场波动等影响,划线价可能发生变化,或与其他线上/线下渠道的销售价格不一致,仅供参考。”。本案中,当事人在明知被比较价格(即划线价)是虚假的情况下,自行将上述12款商品对应提供的服务内容和商家承诺拆分成子项目并配上虚假价格的形式来作为被比较价格的依据,违背了诚信原则,对消费者构成了价格欺诈、误导。经查明,上述12款商品累计核销47单,核销金额为14988.78元。案发后,当事人对上述12款商品分别通过下架或修改被比较价格的方式进行整改。本案,由于实收价款是明确的,但应收价款属于当事人自主定价权限,因此无法确定多收价款与违法所得,按无违法所得计算。
罚款0.5000万元
5000.00元
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