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毕节市七星关区大河恒达百货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叶西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502MA6HYXAR3T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大河乡双桥村双桥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七星市监处罚[2024]792号
经查,2024年4月24日,本局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具体情况如下:产品名称:竹炭王一刷白黑牙膏,生产厂家:广州名俐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61709,净含量:160g,限期使用日期(年/月/日)见管尾压码(20230102),共计:5盒,超过使用期限:480天,上述化妆品的销售价格为8元/盒。 该批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货值金额按销售价计算为40(5×8)元。 上述事实,主要由以下证据证实: 1.《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合法的事实; 2.《现场检查笔录》1份,照片9张,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事实。 3.《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场所内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进货渠道、价格、销售情况的事实。 4.《授权委托书》1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委托事实。 5.《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1份,《延长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事实。
罚款1.0万元#
10000.00元
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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