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胖达鲜生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潘丐亮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824MA0LH5K34N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稷王路百货大楼一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稷市监处罚﹝2025﹞32号
当事人经营的非食品接触用塑料购物袋为不合格产品。涉嫌构成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的违法行为,该违法行为的货值金额为240元,违法所得为112.5元。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当事人《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及经营资格;2.现场笔录一份,证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实施现场检查进行调查的事实;3.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的数量、价格的事实;4.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处理通知单一份,证明案件来源;5.检验报告一份,证明当事人销售的抽检批次非食品接触用塑料购物袋不合格事实;6.当事人提供的涉案产品生产单位资质、《检验报告》、购进票据复印件7张,证明当事人购进非食品接触用塑料购物袋的来源、价格和数量;7、当事人提供的销售票据1张,证明当事人销售非食品接触用塑料购物袋的价格;8、现场核查照片,证明当事人停止使用不合格产品的事实。
1、没收50个不合格非食品接触用塑料购物袋;2、没收违法所得112.5元。3、罚款240元,罚没款共计352.5元。
240.00元
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