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长吉大头菜专业合作社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开贵 | 注册资本:15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3522624556642746B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三穗县长吉乡烧巴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市监处罚[2024]11号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三穗县长吉大头菜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及吴开贵身份复印件,证明该餐厅的权属关系;
证据二、2023年11月14日现场检查笔录及现场照片,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证据三、询问调查通知书,证明询问调查经过;
证据四、对吴开贵作的询问笔录一份,证明执法人员调查的实际情况;
证据五、吴开贵提供的销售记录台账,证明涉案产品的销售情况;
证据六、吴开贵提供的整改材料,证明三穗县长吉大头菜专业合作社的整改情况;
证据七、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明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024年1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将行政处罚告知书(穗市监罚告《2024》第11号)送至三穗县长吉大头菜专业合作社,并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陈述和申辩。
案件性质:本局认为,三穗县长吉大头菜专业合作社经营重金属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罚款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000.00元
黔东南州三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