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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县文红果蔬生鲜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长春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3007MA1B2U9P31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查哈阳农场场直二委西步行街西数第六、七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市监处罚[2023]199号
2023年07月13日,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甘南县文红果蔬生鲜超市立案调查,承办机构: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哈阳农场管理所,承办人:杜振东、蒋立民。经过采取现场检查、对涉案物品及票据拍照取证、提取相关证照复印件、询问当事人等措施,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已查清。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 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2份 ,证明 当事人的现场情况。 2. 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笔录1份 ,证明 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时间、经过、地点。 3.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 4.甘南县文红果蔬生鲜超市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证明 当事人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5.甘南县文红果蔬生鲜超市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 ,证明 当事人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6.甘南县文红果蔬生鲜超市当事人王长春身份证复印件1份 ,证明 当事人的合法公民身份和甘南县文红果蔬生鲜超市负责人身份。 7.现场检查照片2张 ,证明 甘南县文红果蔬生鲜超市违法的事实。 上述证据均依法收集,证据确凿、充分,经当事人签字盖章予以确认,在当事人无异议的情况下,本局全部采信作为定案证据。 2023年07月18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甘市监罚告【2023】 CN005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陈诉和申辩的请求。
罚款0.2万元#
2000.00元
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26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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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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