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夹皮沟镇腰呛子饭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玉苓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282MA84N2UL9T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市桦甸市夹皮沟镇锦山村腰抢子社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桦市市监处罚〔2025〕79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4月25日在店内摆放销售的大窑汽水10瓶,生产日期2024年6月23日,保质期至2025年3月23日,美年达橙子味饮料1瓶,生产日期2024年3月5日,保质期至2025年3月5日,后厨使用的调料(豆腐王),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18日,保质期至2024年1月18日均已经超出保质期。特价大窑汽水售价2元1瓶,美年达橙子味饮料3元1瓶,后厨使用的调料(豆腐王)进货价格为32元一袋。货值金额为55元,当事人未受到过行政处罚。
2025年4月25日,我单位在桦甸市夹皮沟镇腰呛子饭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其店存在过期食品,大窑汽水10瓶,生产日期2024年6月23日,保质期至2025年3月23日,美年达橙子味饮料1瓶生产日期2024年3月5日,保质期至2025年3月5日,以及后厨使用的调料(豆腐王)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18日,保质期至2024年1月18日。2025年4月25日,我单位指定执法人员金赫、杨晓酒对桦甸市夹皮沟镇腰呛子饭店进行立案调查,负责人王玉苓到场,并全程配合检查。经查,当事人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因进货时间久远,经营者王玉苓不能提供涉案食品的进货票据,执法人员依法对过期食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4月25日在店内摆放销售的大窑汽水10瓶,生产日期2024年6月23日,保质期至2025年3月23日,美年达橙子味饮料1瓶,生产日期2024年3月5日,保质期至2025年3月5日,后厨使用的调料(豆腐王),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18日,保质期至2024年1月18日均已经超出保质期。特价大窑汽水售价2元1瓶,美年达橙子味饮料3元1瓶,后厨使用的调料(豆腐王)进货价格为32元一袋。货值金额为55元,当事人未受到过行政处罚。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已涉嫌构成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调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已涉嫌构成使用超过保质期调料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
2000.00元
桦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