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敦化市今根泡菜经销部一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淑波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2403MA142J603F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敦化市渤海街双胜村中心城大卖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敦市监行处字(2024)24号
经查,当事人从2017年3月开始经营咸菜摊床,主要销售咸菜。被抽检的糖蒜(酱腌菜)为2023年11月23日当事人当天自己加工制作的。制作工艺:把鲜蒜扒皮洗净后用盐进行腌制,控水后用白糖、醋精腌制后进行售卖。经当事人提供的原材料及所腌制调料均未含有铅及二氧化硫重金属,经询问当事人,当事人也称并不知情会有铅及二氧化硫重金属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抽样当天糖蒜(酱腌菜)销售价为12元/斤,无销售记录,无法查清糖蒜(酱腌菜)具体货值金额及违法所得。当天抽样基数为6斤,抽样数量为4.336斤,备样数量为2斤,按抽样当天制销的糖蒜(酱腌菜)计算,经商家询问当日制作10斤,涉案货值金额及违法所得为120元。
2023年11月23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敦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敦化市今根泡菜经销部一分店售卖的糖蒜(酱腌菜)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铅(以 Pb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N0:QD-J23110849(2023年12月5日签发)。当事人销售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条“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五)不得使用农药、兽药的残留量或者砷、铅、汞等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为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规定 依据《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登记、备案机关吊销登记证、备案卡;违反第六项至第九项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登记、备案机关吊销登记证、备案卡。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改正违法行为,违法程度较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的规定,因该店所超标的重金属铅、二氧化硫是不利于对身体健康,综上,对当事人作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20元。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敦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1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户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敦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