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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楚都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之俊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404225621968185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寿县经济开发区(北区)定湖大道豪润公馆4楼412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19
(2024)皖0422民初899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安徽楚都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寿县人民法院
2
2023-10-10
(2023)皖0422民初699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安徽楚都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兰*
寿县人民法院
3
2023-09-21
(2023)皖0422民初649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寿县天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寿县新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安徽楚都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寿县人民法院
4
2023-01-20
(2023)皖0422民初9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王**
安徽楚都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寿县人民法院
5
2023-01-20
(2023)皖0422民初9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寿县人民法院
6
2021-09-28
(2021)皖0422民初4613号
合同纠纷
秦**
安徽楚都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寿县人民法院
7
2021-09-24
(2021)皖0422民初4499号
合同纠纷
张**
安徽楚都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寿县人民法院
8
2021-09-02
(2021)皖0422民初4239号
合同纠纷
安徽楚都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陈*
寿县人民法院
9
2021-05-20
(2021)皖0422民初2021号
合同纠纷
安徽楚都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陈*
寿县人民法院
10
2020-12-24
(2020)皖0422民初4915号
合同纠纷
安徽楚都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邱**
寿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9-06-30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安徽楚都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邓*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寿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2-06
2024-12-27
(2024)皖0422民初1005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安徽楚都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09-05
2023-11-03
(2023)皖0422民初772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安徽楚都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张*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4-08-22
2023-12-30
(2023)皖0422执2743号
租赁合同纠纷
安徽楚都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何**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2-03-25
2021-12-15
(2021)皖0422执3608号
合同纠纷
安徽楚都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陈*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1-04-02
2021-03-29
(2021)皖0422执24号
租赁合同纠纷
安徽楚都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民事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1-01-17
2020-12-28
(2020)皖0422民初4915号
合同纠纷
安徽楚都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邱**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099.00元
民事案件
7
2021-01-04
2020-12-31
(2020)皖04民终2052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范**、邢*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20-10-24
2020-08-18
(2020)皖0422民初341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安徽楚都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刘*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0-10-24
2020-09-03
(2020)皖0422民初341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安徽楚都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刘*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0-09-28
2020-09-23
(2020)皖0422民初3412号
租赁合同纠纷
安徽楚都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寿消行罚决字﹝2024﹞第0091号
根据淮南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群众举报投诉安徽楚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楚都建材市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2024年11月25日,我大队对位于寿县工业园明珠大道与定湖大道交叉口的安徽楚都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楚都建材市场进行了举报投诉核查。经查,该建材市场原始设置在建筑外墙上的部分室内消火栓管网压力不足,沿建筑西侧新设置的室外消火栓配置不符合要求。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
5100.00元
寿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12-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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