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武汉市青山区锐鲁科技工作室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罗必瑞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107MACX3YFF6D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工人村街道工人路99号武汉国际钢铁物流服务中心26栋1-2层仓库23号-3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市监处罚〔2026〕144号
经查实,当事人通过抖音、快手等线上平台投放广告引流,引导客户添加企业微信,以一对一方式推广消防中控证培训服务。经营期间,当事人原销售人员因业绩压力联系广告制作公司制作名为“武汉市消防协会考点中心”和“3.15 诚信企业”等伪造的荣誉证书,向客户进行宣传,以增强客户信任以促成交易。上述发布虚假广告的宣传行为由原销售人员单独实施,广告费用为300元。截至案发,涉事人员已经离职,无法追溯广告的制作者。...[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所述,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的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1500元。
1500.00元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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