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勤县老谢蔬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谢伟德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621MA71RMDQ3K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三雷镇景苏路19号112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民)市监罚字【2023】113号
现已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4月24日购进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茄子25kg,抽样1.5kg,购进价7.50元/kg,市场售价8.00元/kg,货值金额200.00元,销售23.5kg,获得违法所得12.50元,无库存。
1.没收违法所得12.50元;
2.罚款人民币500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5012.50元。
5000.00元
民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13
2
(民勤)市监罚﹝2023﹞113号
2023年4月25日,民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民勤县老谢蔬菜店(谢伟德)经营的茄子进行现场随机抽样,经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于2023年5月19日收到检验报告(NO:XBJ23620621789530203ZX),执法人员于2023年5月23日将检验报告送达该蔬菜店,现场检查时该批次茄子已全部销售,经询问该蔬菜店负责人,负责人称于2023年4月24日购进茄子25kg,现场抽样1.5kg,销售23.5kg,无库存。截止2023年5月26日当事人仍无法提供供货方资质证明文件、购货票据及进货查验记录。。
1.没收违法所得12.50元;2.罚款人民币5000.00元。
5000.00元
民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