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东瓜街亿客隆购物中心(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彭花 | 注册资本:20.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128MAE5KB4R26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撒营盘镇东瓜街5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禄市监处罚〔2026〕4号
现查明,禄劝东瓜街亿客隆购物中心成立于2024年11月28日,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并于2024年12月30日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JY15301280095405,有效期至2029年12月29日,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发现的32种食品均超过保质期,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总货值为680.8元,超过保质期食品分别从昆明市螺蛳湾商城和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县城的商家购进,进货渠道不固定,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只有少数食品有相关进货票据,进货票据不全。因当事人无进销台账记录,无法计算违法所得。当事人在经营场所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且未按照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记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及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一、警告;
二、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详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物清单禄市监清〔2025〕96号);
三、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
7000.00元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