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朝彦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朝彦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3530602MA6PNXFR2U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洒渔乡三台村民委员会大窑寨村2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昭环罚决字﹝2024﹞75号
日产2200个塑料筐生产线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
该公司“日产2200个塑料筐生产线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之规定。根据该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规定》(2023版)的规定,结合自由裁量计算金额和我局案件审查联席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对该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00元)。
15000.00元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4-07-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