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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悠时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顾振伟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585323590025T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太仓市浮桥镇双浮东路6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太市监处罚﹝2024﹞0259号
2024 年 3 月 12 日,执法人员向当 事 人 现 场 送 达 了 大 连 市 食 品 检 验 检 测 院 出 具 的 检 验 报 告(NO:J2024020165)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当事人生产的克拉农场原味扁桃仁(生产日期:2023 年 12 月 14 日),经抽样检测,霉菌项目实测值为 90CFU/g,标准值为≤25CFU/g,不符合 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了复检申请。该批次克拉农场原味扁桃仁是由当事人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接到上海克拉实业有限公司的采购订单,并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生产的,2023 年 12 月 16 日苏州悠时食品有限公司将该批次克拉农场原味扁桃仁销售给上海克拉实业有限公司。当事人提供了该批次产品的采购订单、生产加工任务单、产品入库单、出厂检测报告、产品销售出库单,同时提供了与上海克拉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加工合同。该批次产品总计生产了 105 包,其中 5 包用于出厂检测。即共生产成品 100 包,销售了 92 包,留样 8 包(其中 6 包在当事人得知抽检不合格后送往江苏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检测项目为霉菌,实测值<10CFU/g)。当事人销售价格为 6.5 元/包,故涉案货值 650 元。因当事人处于停产清理阶段,无法提供进货查验相关凭证,根据采购原料发票显示,当事人从上海克拉实业有限公司购入了 400KG 扁桃仁原料,共 22400 元,即 56 元/KG,共销售了92包原味扁桃仁成品(每包 100G),共 9.2KG,原料成本为 515.2元,包装袋成本为 0.2 元/包,计算得出生产成本共 533.6元=515.2+0.2*92。违法所得为64.4 元=6.5*92-533.6。综上,本案中当事人涉案货值为 650 元,违法所得为64.4元。
罚款金额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4.4元;行政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5000.00元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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