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区余杭街道迈鑫食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110MA2B06W78U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凰山路17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22
(2026)浙0110民初4770号
产品责任纠纷
桑**
杭州余杭区余杭街道迈鑫食品店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
2025-02-11
(2024)浙01民终12317号
产品责任纠纷
陈**
杭州余杭区余杭街道迈鑫食品店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10-10
(2024)浙0110民初8945号
产品责任纠纷
陈**
杭州余杭区余杭街道迈鑫食品店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余市监处罚〔2023〕1303号
在2023年8月29日,被处罚人徐某某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凤凰山路179号销售的进口奔富407葡萄酒我局接举报,反映2023年2月4日,在余杭区余杭街道迈鑫食品店买了8瓶进口奔富407葡萄酒的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之规定,并无法出示上述进口产品的索证索票。
当事人的经营标签不合格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及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1.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4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5000元,两项合计人民币15400元,上缴国库。
15000.00元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