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多多乐自选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琪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081MA1B333X2Q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绥芬河市教育路西,学府街北,学府新城9#楼,9幢1层07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绥芬河市监处罚[2023]69号
经查,2023年08月17日,检查发现绥芬河市多多乐自选商店经营场所食品销售区的待销售货架上发现的4袋品名为珠江面的产品(生产日期:2022.07.01,保质期12个月)已经超过保质期。该批产品名称为珠江面(生产日期2022.07.01,保质期12个月)是当事人在2022年09月01日通过现场进购的方式在绥芬河市新盛龙经贸有限公司进购的。此批货物共进购8袋,每袋180克。这8袋品名为珠江面的产品(生产日期2022.07.01,保质期12个月)进货价格为每袋2元,销售价格为每袋2.5元,我局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了4袋超过保质期的珠江面,货值金额为10元,其他4袋珠江面均在有效期内售出,无违法所得。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认定属实。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绥芬河市多多乐自选商店《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绥芬河市多多乐自选商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王琪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主体资格。
2.进货票据照片1张,证明当事人的进货来源及确认货值金额。
3.绥芬河市新盛龙经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绥芬河市新盛龙经贸有限公司《食品经营许可证》1份,证明当事人履行进货查验的情况。
4.销售台账照片3张 ,证明当事人经营情况、销售单价及其他4袋珠江面均在有效期内售出。
5.济宁市三联食品有限公司产品检验单1份,证明产品合格情况。
6.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1份、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照片4份 ,证明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情况。
7.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笔录1份,证明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情况。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绥芬河市多多乐自选商店查询截图1张 ,证明当事人初次违法情况。
9.整改报告1份 ,证明 当事人整改情况。
以上证据经执法人员查证属实,可以作为定案证据
罚款0.1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1000.00元
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绥芬河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11-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