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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襄江春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3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彭传虎注册资本:2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429004793250113G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仙桃市郑场镇轻纺工业园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0-01
2021-05-17
(2021)鄂9004执906号之一
行政
仙桃市生态环境局、仙桃市襄江春食品有限公司行政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2-01
2021-01-22
(2021)鄂9004行初6号
食品药品安全行政管理(食品、药品)
仙桃市襄江春食品有限公司与仙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一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3
2020-12-29
2020-12-01
(2020)鄂9004行审85号
食品药品安全行政管理(食品、药品)
仙桃市生态环境局与仙桃市襄江春食品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200000.00元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仙资规执处﹝2024﹞16号
仙桃市襄江春食品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擅自于2006年11月占用仙桃市郑场镇大有居民委员会四组集体土地建设厂房,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475.7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3997.84平方米,建筑物面积为3997.84平方米。地类属建设用地,符合仙桃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仙桃市襄江春食品有限公司的用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属非法占地。
1、责令仙桃市襄江春食品有限公司将非法占用的5475.76平方米土地在十五日内退还给仙桃市郑场镇大有居民委员会;2、没收仙桃市襄江春食品有限公司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构筑物3997.84平方米厂房及其他设施;3、对仙桃市襄江春食品有限公司非法占用5475.76平方米土地,按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处以109515.2元罚款。
109515.20元
仙桃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07-04
2
仙环罚﹝2023﹞10号
涉嫌采取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罚款
100000.00元
仙桃市生态环境局
2023-06-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