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春天大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谢士才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627MA45UX483M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城关镇光明路南段8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太市监处罚〔2026〕91号
太康县春天大药房是2018年10月18日开始经营的,当事人称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销售的这三种药品会第二次扫码,因当事人无法提供购药票据,根据当事人的陈述,“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银丹心脑通软胶囊”的购进价为一盒20.5元,销售价为21元一盒,一共购进了10盒,销售了10盒,违法所得5元,货值金额210元。“安丘市鲁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铝碳酸咀嚼片”的购进价为一盒21元,销售价是一盒25元,共购进10盒,销售了3盒,剩余的7盒返给送药的业务员了,违法所得12元,货值金额75元。但太康县医保局已责令太康县春天大药房对以上销售出的药品进行全额退回医保基金账户中,不再计算违法所得,货值金额共285元。2026年1月27日,我局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
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太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