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柏树园殡仪馆公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许福新 | 注册资本:4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80279018427X1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狼山镇富强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6-05
(2020)内0802行审36号
非诉执行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巴彦淖尔市柏树园殡仪馆公墓有限公司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5-09
2021-06-25
(2021)内民抗40号
侵权责任纠纷
王**、巴彦淖尔市柏树园殡仪馆公墓有限公司等侵权责任纠纷民事抗诉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7-28
2020-06-12
(2020)内0802行审36号
36.临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巴彦淖尔市柏树园殡仪馆公墓有限公司非诉执行一案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3
2019-12-19
2019-07-23
(2019)内民申2527号
侵权责任纠纷
王**与巴彦淖尔市柏树园殡仪馆公墓有限公司、贾**侵权责任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03-01
2018-11-05
(2018)内08民终1219号
侵权责任纠纷
王**、巴彦淖尔市柏树园殡仪馆公墓有限公司与贾玉红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44996.00元
民事案件
5
2018-03-30
2017-11-13
(2017)内08民终1535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巴彦淖尔市柏树园殡仪馆公墓有限公司与王**、贾玉红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6-09-01
2016-01-04
(2016)临民保字第002号
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临市监处罚﹝2025﹞7号
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经查,2025年1月14日,当事人在接待丧属孙亮洽谈安葬陈国宝事宜中,依据张贴在柏树园接待大厅、各悼念厅的“柏树园殡葬用品、服务费明细表”的店堂公示中列明的8项服务费内容“遗体入殓、遗容整理、策划引领指导、送灯仪式、告别仪式主持、出殡仪式、骨灰安葬、葬后心理辅导服务”,“单价2000元”作为收费标准,因其未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该8项服务可由消费者自行选择的重大利害关系内容且未分别逐项标明单价的情况,可以认定上述行为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与知情权,应属不合理条件。当事人在丧属提出陈国宝无直系亲属(父母双亡、未婚、无子女)、要求丧属简办、不接受上述不合理条件的情况下,以口头通知的方式声明:“不接受柏树园提供的该2000元服务费,则不予安排火化时间,拒绝丧属使用悼念厅。”的情况属实,构成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丧属拒绝提供服务、强制消费的违法行为。
10000.00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知识产权局)
2025-02-14
2
巴环(3)罚﹝2025﹞8号
该公司未按相关要求保证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实际数据与手工采样数据对比不合格。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
40000.00元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3-06-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