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兰县巧农人农资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天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23MA7DFRWW2L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县依兰镇四街十二委房建公司集资楼一单元1-2层由北至南第二门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依兰市监处罚[2024]107号
经调查认定的事实: 依兰县巧农人农资店货架展柜内销售的农药精吡氟禾草灵,有效成分含量:15%,净含量:500ml,农药登记证号:PD20081181,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生许(浙)0073,产品标准号:Q/ZJN004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之规定。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事实。
2、询问笔录1份 ,证明 :农药精吡氟禾草灵未明码标价。
3、《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证明:该店合法资质。
4、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其自然人身份。
5、现场农药精吡氟禾草灵未明码标价相片,证明:该店违法事实证据。
2024年5月17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文书编号:依市监罚告〔 2024 〕107 号,5个工作日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
罚款0.1万元#
1000.00元
依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