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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鑫铭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左常伟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2729MA6J3A4Q7N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威远镇国际汽车城内2栋8栋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综执罚决字〔2025〕第10号
2025年6月28日,贵州鑫铭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王某某签订《购销合同》,约定向王某某出售1台大众宝来汽车(车型为:2025款200TSI DSG悦行导航版),合同总金额9.32万元(包括购车款和相关费用,其中车价8万元)。2025年7月1日,贵州鑫铭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向王某某开具的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销货单位名称为遵义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开票金额为7.01万元,与签订的《购销合同》上不一致,存在未如实开具销售发票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结合《贵州省商务领域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细化标准表》(2023年)关于“对违反汽车销售相关经营制度的处罚(汽车经销商违反核实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明,签订销售合同,并如实开具销售发票),初次违反规定,责令汽车经销商、供应商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给予警告或3千元以下罚款”,因贵州鑫铭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初次违反规定,逾期仍未改正违法行为,属于一般情形,对贵州鑫铭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2000.00元
长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2-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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