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武昌区隆鑫箭装饰建材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文岩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106MA4JF8MA7Y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555号第1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市监处罚〔2023〕34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1月5日从一上门推销人员处以50元/个的价格购进了10个商品名称为“箭牌卫浴ARCCVV”单把调温龙头(脸盆龙头)以60元/个的价格购进了35个商品名称为“箭牌卫浴ARCCVV”单把调温龙头(菜盆龙头)、以70元/个的价格购进了10个商品名称为“箭牌卫浴ARCCVV”单把调温龙头(淋浴龙头),当事人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购进上述标称“箭牌卫浴ARCCVV”水龙头共计55个,当事人进货时未索取供货方资质和进货票据。同日,根据前述商品型号不同,当事人使用商品标价签分别对应标注120元/个、150元/个、170元/个的售价置于其经营场所内对外销售,2023年1月5日至被本局查获之日,共销售商品名称为“箭牌卫浴ARCCVV”单把调温龙头(脸盆龙头)3个、(菜盆龙头)5个、(淋浴龙头)3个,合计销售11个水龙头,销售金额合计1620元,扣除进货成本660元,获利960元,上述55个水龙头违法经营额合计8150元。
另查明,箭牌家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系第25711925号“ARROW箭牌”注册商标权利人,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1类(含龙头),商标处于注册有效期内,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应当受法律保护。当事人所售涉案“箭牌卫浴ARCCVV”水龙头,经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工作人员鉴定结果为“涉案商品非权利人公司所生产或销售,权利人公司也从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其商标生产上述商品,该批商品系侵犯权利人“ARROW”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当事人所售涉案商品名称“箭牌卫浴ARCCVV”与注册商标“ARROW箭牌”均为英文字母和中文汉字组合而成商标,其中,涉案商品名称英文字母A、R、C、C、V、V依次从左到右排列构成,注册商标由英文字母A、R、R、O、W依次从左到右排列构成,两者均是由英文字母A和R开头,“箭牌卫浴ARCCVV”英文字母组合“ARCCVV”中的“C”和两个“V”之间有空隙,与注册商标“ARROW箭牌”上使用的“O”与“W”字母极其相似,其次,涉案商品“箭牌卫浴ARCCVV”中的中文汉字“箭牌卫浴”与注册商标“ARROW箭牌”的中文汉字“箭牌”相同。当事人所销售的涉案商品外包装标注有“箭牌卫浴ARCCVV”标识,该标识与商标权利人享有专用权的“ARROW箭牌”注册商标相比,二者字体接近,在设计风格、视觉效果等方面非常相似,虽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本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箭牌卫浴ARCCVV”水龙头44个;
2.罚款12000元。
12000.00元
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