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朗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魏花云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02MA4479N15F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南路15号小岗刘新城商业裙房F404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9-19
(2024)豫01破申166号
人事争议
钟*
郑州朗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08-24
(2022)豫0102民初916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河南睿海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朗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3
2022-08-23
(2022)豫0102民初916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河南睿海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朗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中原市监处罚〔2026〕1092号
当事人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2年没有报送企业年度报告。执法人员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发现当事人没有补报企业年度报告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在当事人住所检查时也无法同当事人取得联系。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建议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0.00元
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郑州市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郑州市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郑州市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11-29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郑州市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