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森耐家具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永得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603MA5PMD004P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金花茶大道江畔水晶国际5栋15层1519号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防区市监处罚〔2025〕381号
经查实,当事人于2020年7月2日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成立,企业住所在防城港市防城区金花茶大道江畔水晶国际5栋15层1519号房。当事人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未依法办理歇业登记。2025年3月6日,本局对当事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情况是本局在当事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未发现悬挂有“广西森耐家具有限公司”的招牌,无经营迹象。本局通过税务机关协查,当事人超过6个月没有进行纳税申报。当事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且未依法办理歇业登记。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电脑咨询单》、《证据提取单1》和《证据提取单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企业公示信息企业年报截图)、《证据提取单3》和《证据提取单4》(广西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企业经济户口信息公示信息截图)各1份,证明当事人未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2年度、2023年度年度报告和向社会公示的信息,且未依法办理歇业登记;
2、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防城区税务局《关于协助调查连续2年以上(含2年)未年报企业完税情况的复函》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超过6个月没有进行纳税申报;
3、《现场检查笔录》、《企业实地核查记录表》、《证据提取单5》各1份,证明本局对当事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在当事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未发现悬挂有该公司的招牌,无经营迹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吊销广西森耐家具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0.00元
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8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04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1-07-07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