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哈尔滨市道里区宇翔摩托车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冯秀英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02MA1AE8MD2G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康安路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里市监处罚[2023]52号
经查,该店于2023年05月05日以900元/辆的价格以现金交易的方式购进天津轻骑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2辆,产品型号为TDT173Z,颜色白/红、白/灰各1辆,产品货值金额为1800元。2023年05月24日销售一台,为抽检人员购买,售价为1300元,其中电动车裸车价格为900元,蓄电池、充电线插头价格为400元。2023年7月10日将留样车出售,售价为1300元,其中电动车裸车价格为900元,蓄电池、充电线插头价格为400元。 该批次电动车经市市场监管局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宇翔商店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涉案商品货值1800元,违法所得共计1800元。 山东精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2023年07月06日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JZ230105JD0543)显示,产品名称:电动自行车;样品依据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黑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际细则(2023年版)》;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电气装置不合格,判定当事人销售的上述批次产品商品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依据《黑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际细则(2023年版)》,判定被抽查产品为不合格产品。2023年08月09日,道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宇翔商店送达了检验结果告知书及检验报告,当事人无异议,收到通知书15日内未提出复检请求。 1、案源信息哈尔滨市道里区市场局案件移送函:哈里市监移[2023]106号,证明案件的来源; 2、当事人商店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主体资格; 3、经营者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授权委托书一份,证明授权委托关系; 4、询问笔录、天津轻骑电动车销售单一份,证明其购货违法事实经过; 5、宇翔商店电动车销售明细单一份,证明当事人销售往来关系; 6、山东精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报告,证明当事人销售本批次标准、依据为不合格产品。
罚款0.1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1800.00元
哈尔滨市道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