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爱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祝爱铭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1003MA1XAUYX1P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苑A区4幢703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3-09
(2022)浙0591民初480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江苏爱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陆**,南京润永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翰翔文化传播(常州)有限公司,相亭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
2
2022-03-09
(2021)浙0591民诉前调1315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江苏爱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陆**,翰翔文化传播(常州)有限公司,相亭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润永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
3
2022-03-09
(2021)浙0591民诉前调1315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江苏爱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相亭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翰翔文化传播(常州)有限公司,南京润永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陆**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法院
4
2022-01-25
(2021)浙0591民诉前调1315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江苏爱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翰翔文化传播(常州)有限公司,相亭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陆**,南京润永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
5
2022-01-25
(2021)浙0591民诉前调1315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江苏爱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相亭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翰翔文化传播(常州)有限公司,南京润永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陆**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法院
6
2021-10-09
(2021)苏10民终2976号
劳动争议
江苏爱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x**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1-10-09
(2021)苏10民终2977号
劳动争议
江苏爱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祝**,张**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1-10-09
(2021)苏10民终2976号
劳动争议
江苏爱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仲**,祝**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1-10-09
(2021)苏10民终2975号
劳动争议
江苏爱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祝**,顾**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1-10-09
(2021)苏10民终2974号
劳动争议
江苏爱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张**,祝**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9-09
2022-08-26
(2022)苏1003执恢303号
其他案由
刘*、祝**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9-09
2022-08-26
(2022)苏1003执恢306号
其他案由
顾**、祝**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2-09-09
2022-08-26
(2022)苏1003执恢305号
其他案由
仲**、祝**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2-09-09
2022-08-26
(2022)苏1003执恢304号
其他案由
张**、祝**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2-08-09
2022-05-27
(2022)苏1003执恢301号
劳动争议
苏*、祝**等劳动争议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2-08-09
2022-05-27
(2022)苏1003执恢302号
劳动争议
徐**、江苏爱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2-04-20
2022-02-24
(2021)苏1003执4279号
其他案由
仲**、祝**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2-04-20
2022-02-24
(2021)苏1003执4322号
劳动争议
张**、江苏爱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2-04-20
2022-02-24
(2021)苏1003执4281号
其他案由
张**、祝**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2-04-20
2022-02-24
(2021)苏1003执4321号
其他案由
徐**、江苏爱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扬邗市管处罚〔2025〕DX00208号
当事人连续2年未按规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报送并公示2023年度、2024年度的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我局于2025年08月27日发布《关于连续2年未年报企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期届满,当事人仍未履行法定义务。
吊销许可证件
-元
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3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1-21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4-01-09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3-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