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头山矿泉水科研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辉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0723595487929F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澧县澧澹街道办事处大巷口居委会三组(大巷口居委会对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澧市监处罚﹝2026﹞142号
1、当事人于2025年4月18日与澧县惠民村镇供水有限公司(另案处理)签订《“城头山”品牌饮用水销售合作协议》和《“城头山”相关标识饮用水授权生产销售合作协议》,约定由当事人生产并共同销售“城头山”品牌包装饮用水,双方按销售收入比例分成。2025年9月21日以后,委托方并未取得该商标的注册权,当事人未核实“城头山”商标的注册及核定使用情况,及时终止相关委托协议,继续使用“城头山”标识生产销售包装饮用水。2025年9月21日以来,当事人生产销售“城头山”弱碱性小分子团水(规格:7.0升)209桶,获销货款1072元;生产销售“城头山”一次性包装饮用水(规格:15升)103桶,获销货款1000元;生产、销售“城头山”包装饮用水(规格:16.9升)20桶,获销货款200元;生产、销售“城头山”弱碱性小分子团水(规格:500ml×12)61件,获销货款380元;生产、销售“城头山”弱碱性小分子团水(规格:368ml×24)835件,获销货款12088元。以上标签标注“城头山”标识的产品经营额合计为14740元。2、当事人生产的“城头山”包装饮用水产品包装上标注有“弱碱性小分子团水”,“山外人家”包装饮用水产品包装上标注有“弱碱性小分子团水等内容。自2024年8月8日以来,当事人生产城头山“弱碱性小分子团水”(规格:7.0升)402桶,销售209桶,获销货款1072元;生产城头山“弱碱性小分子团水”(规格:500ml×12)238件、销售61件、获销货款380元;生产城头山“弱碱性小分子团水”(规格:368ml×24)2846件,销售2786件,获销货款34644元;生产山外人家“弱碱性小分子团水”(规格:14.8升)776桶,销售482桶,获得销售金额9130元。上述标签标注“小分子团水”产品的经营额合计为45226元。上述产品尚处于宣传推广阶段,部分用于活动赠送,除去包装材料费、水电费、人员工资等合理必要支出后,暂未获利。
罚款148065元。没收非法财物
148065.00元
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