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沙市区隆凤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何生会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1002MA4AX9B67E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锣场镇中心街66号(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沙市市监处罚〔2026〕10号
经查,当事人于2006年08月15日开始在锣场镇经营,主要经营预包装食品及烟酒零售。2025年3月18日当事人从沙市区长源副食批发部采购5袋“许十郎”牌去皮鸡腿,进货价格5.5元/袋,销售价格6元/袋。上述食品生产日期为2025年2月12日,常温保质期为9个月。在上述食品保质期到期后,当事人于2025年11月29日售出1袋过期的“许十郎”牌去皮鸡腿,剩余2袋过期的“许十郎”牌去皮鸡腿放置在货架上待销售。已查证当事人经营3袋过期的“许十郎”牌去皮鸡腿,货值金额共计18元,违法所得6元。当事人曾于2025年4月22日因经营过期食品被查处(文书号:沙市监不罚【2025】58号)。...[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合考量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本着过罚相当、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当事人减轻处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 没收违法所得6元; 2. 处罚款500元。
500.00元
沙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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