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鸿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卫强 | 注册资本:211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4732431914E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机场路295号B区30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20
(2026)浙0602民初6392号
承揽合同纠纷
绍兴净源雨水利用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鸿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
2025-11-14
(2025)浙0602民初6625号
承揽合同纠纷
绍兴净源雨水利用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鸿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3
2022-08-01
(2022)浙0102民初5090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郭**
杭州鸿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郭**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4
2022-05-26
(2022)浙0102民初5090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郭**
郭**,杭州鸿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4-02
行政处罚
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杭州鸿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执行文书、拍卖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1-15
2021-07-08
(2021)浙0109民初1212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胡于政、中建一局集团第一建筑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西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062-2号
现查明,你(单位)参加了2024年浙江科技学院小和山校区1-H地块工程项目(招标编号:A3301060110524774001211,该项目招标人为浙江科技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该项目于2024年11月21日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于2024年12月12日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湖分中心开标室四开标。建德市忠海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于2024年12月26日签订招标项目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肆仟贰佰伍拾捌万贰仟零捌拾肆元整(42582084元)。根据你(单位)的投标文件,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为胡君鹏,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劳动合同显示胡君鹏和你(单位)劳动关系签订期限为2023年6月11日至2028年6月10日,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显示胡君鹏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在你(单位)缴纳社保。经调查,胡君鹏于2023年4月至2025年4月期间在你(单位)无社保缴费记录,你(单位)投标提供的胡君鹏的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与事实情况不符,即你(单位)提供了虚假的劳动关系证明。该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三)项:“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的规定情形。经调查,陈根海为你(单位)原法定代表人(于2025年3月24日法定代表人由陈根海变更为吴卫强),是该项目投标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你(单位)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规定。你(单位)未中标,无违法所得。
处中标项目金额5.5‰的罚款,即处罚款人民币贰拾叁万肆仟贰佰元整(¥234200.00)(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为42582084元整,计算公式:【42582084元*(5‰+6‰)/2=234201元,取整为234200元】
234200.00元
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2-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