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华庄服饰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超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02MA2889T86H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南路853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04
(2025)湘0503民初1497号
民间借贷纠纷
彭**
绍兴市华庄服饰有限公司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2
2023-05-09
(2023)浙0602民初2786号
劳动争议
黄**
绍兴市华庄服饰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3
2023-02-07
(2022)浙0602民初7439号
租赁合同纠纷
湘潭阳泓化工有限公司
x**,绍兴市华庄服饰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4
2023-02-07
(2022)浙0602民初7439号
租赁合同纠纷
湘潭阳泓化工有限公司
杨*,绍兴市华庄服饰有限公司,杨**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5
2022-09-28
(2022)浙0602民初7439号
租赁合同纠纷
湘潭阳泓化工有限公司
绍兴市华庄服饰有限公司,杨**,杨*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6
2022-09-06
(2022)浙0602民初7439号
租赁合同纠纷
湘潭阳泓化工有限公司
杨*,杨**,绍兴市华庄服饰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7
2022-09-05
(2022)浙0602民初7439号
租赁合同纠纷
湘潭阳泓化工有限公司
绍兴市华庄服饰有限公司,杨*,杨**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8
2022-08-05
(2022)浙06民终2796号
公司解散纠纷
杨**
绍兴市华庄服饰有限公司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2-05-11
(2022)浙0602民初3065号
公司解散纠纷
杨**
绍兴市华庄服饰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10
2021-04-22
(2021)浙06民终1378号
承揽合同纠纷
绍兴市雅园服饰有限公司
绍兴市华庄服饰有限公司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9-09-24
合伙协议纠纷
无
杨*,绍兴市华庄服饰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湘潭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1-18
2022-07-20
(2022)湘0522民初1094号
第三人撤销之诉
杨**、彭**等第三人撤销之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11-18
2022-07-29
(2022)湘0522执429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彭**、绍兴市华庄服饰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2-11-16
2021-09-09
(2022)湘0522执异3号
借款合同纠纷
绍兴市华庄服饰有限公司、彭**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2-01-22
2021-12-18
(2021)浙0602执5254号
租赁合同纠纷
绍兴市华庄服饰有限公司、绍兴市雅园服饰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2-01-22
2021-11-25
(2021)浙0602执4869号
承揽合同纠纷
绍兴市华庄服饰有限公司、绍兴市雅园服饰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1-12-28
2021-12-10
(2021)浙民申455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绍兴市华庄服饰有限公司、绍兴市雅园服饰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再审审查和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1-12-24
2021-12-10
(2021)浙民申4552号
承揽合同纠纷
绍兴市华庄服饰有限公司、绍兴市雅园服饰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再审审查和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1-03-23
2021-03-15
(2020)浙0602民初9718号
承揽合同纠纷
绍兴市华庄服饰有限公司、绍兴市雅园服饰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1041.50元
民事案件
9
2021-03-23
2021-03-15
(2020)浙0602民初971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绍兴市华庄服饰有限公司与绍兴市雅园服饰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64763.40元
民事案件
10
2020-10-28
2020-10-23
(2020)浙0602民初46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绍兴市钇钶纺织品有限公司与绍兴市华庄服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5821.34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越市监处罚〔2025〕286号
当事人已连续2年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2022、2023年度报告,分别被本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至案发,均未改正且均无法与当事人通过其登记的住所取得联系,当事人均未向本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当事人连续2年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2022、2023年度报告,分别被本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至案发,均未改正且无法与当事人通过其登记的住所取得联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的违法行为。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1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01
2022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12-16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01
2021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0-07-01
2019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