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惠元土特产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映洪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734MA3ABHM75A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长安大道综合市场2栋1单元20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寻烟处﹝2025﹞第047号
2025年6月3日15时04分,寻乌县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人员于市场检查中,在长安大道综合市场2栋1单元201陈映洪店内,向在场的陈映洪出示证件并表明身份及来意后,在其陪同下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检查。而后在其店内卷烟存放货架后面的一个纸箱内,当场查获违法卷烟84mm钻石(荷花)1.9条、84mm双喜(硬红五叶神)4条、90mm贵烟(跨越)2条、84mm金圣(硬)1条、84mm七匹狼(软灰)1条、84mm金圣(赣)2条,共计6个品种11.9条。该批卷烟中,1.9条钻石(荷花)包装粗糙、色泽暗淡,与真烟特征不相符,经现场目测鉴定为假冒伪劣卷烟,其他卷烟图案印刷清晰,封口平整,经现场目测鉴定为真品卷烟,卷烟条盒标注“GZYC36073414等32位激光喷码,为当地烟草专卖标识,与该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号码不符。当事人行为涉嫌违法,经本局负责人批准同意,依法对此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上述卷烟中1.9条钻石(荷花)经江西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定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系当事人陈映洪从朋友处得来的。其余卷烟条盒包装完整,印刷清晰,色泽光亮,属真品卷烟,系当事人陈映洪从寻乌县城其他零售户处购进的,但无法提供其他证据加以印证,本局依法不予采信。上述卷烟由当事人放在店内销售,至案发时尚未售出,未产生违法所得,经赣州市烟草公司定价小组认定价值为2568元。以上违法事实有现场笔录、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涉案卷烟、询问笔录、鉴别检验报告、证据复制(提取)单、涉案烟草制品认定意见书等证据为证。
1、处以进货总额(¥1960)10%的罚款,合计人民币壹佰玖拾陆元(¥196)。2、责令停止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196.00元
寻乌县烟草专卖局
2025-06-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