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鹏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永明 | 注册资本:36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825733879868K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建设东路4496号1号楼206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9-04
(2024)豫0725民初620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焦作市鹏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原阳县人民法院
2
2024-06-19
(2024)豫0804民初581号
追偿权纠纷
焦作市鹏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逯**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
3
2024-02-21
物权保护纠纷
张**
焦作市鹏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3-12-0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宋**
焦作市鹏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
5
2023-11-21
物权保护纠纷
张**
焦作市鹏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
6
2023-11-02
执行异议之诉
焦作市鹏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王**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
7
2023-06-20
(2023)豫0804民初668号
不当得利纠纷
李**
焦作市鹏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
8
2023-04-19
(2023)豫0804民初335号
民间借贷纠纷
焦作市鹏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张**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
9
2023-04-19
(2023)豫0804民初336号
民间借贷纠纷
焦作市鹏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施**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
10
2023-04-19
(2023)豫0811民初157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鹤壁市瓮立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崔**,焦作市鹏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杜**,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8-03-31
(2017)豫0825民初4767号
追偿权纠纷
焦作市鹏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焦作市鹏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地方法院公告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2
2018-03-31
(2017)豫0825民初4766、4768、4769号
民间借贷纠纷
焦作市鹏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焦作市鹏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地方法院公告
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
3
2017-12-02
追偿权纠纷
焦作市鹏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焦作市鹏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起诉书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
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22
2022-06-17
(2022)豫0811民初327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鹤壁市瓮立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4-22
2022-04-18
(2022)豫08民终1258号
运输合同纠纷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刘**等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2-01-27
2021-12-24
(2021)豫0804执675号
追偿权纠纷
焦作市鹏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张**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2-01-11
2021-09-15
(2021)豫民申6123号
追偿权纠纷
焦作市鹏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沁阳市金达新华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1-07
2021-09-22
(2021)豫民申6107号
民间借贷纠纷
焦作市鹏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晁**民间借贷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1-10-30
2021-09-26
(2021)湘1126民初242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欧阳建辉、肖**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1-08-15
2021-05-25
(2020)豫0804民初1466号
民间借贷纠纷
焦作市鹏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赵**、施**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42424.00元
民事案件
8
2021-06-30
2021-04-28
(2021)豫0804民初395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张**、吕**等与焦作市鹏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1-05-31
2021-05-06
(2021)豫0804民初358号
买卖合同纠纷
焦作市鹏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张**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4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1-05-10
2021-04-30
(2020)豫0804执629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焦作市鹏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李**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濮台罚字(2026)第0200015号
台前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石娜(执法证号16090517035),美兴艳(执法证号16090517036)通过调取技术监控数据发现,2026年01月22日23时38分,焦作市鹏字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豫HEN9232重型半挂牵引车载货行驶至台前县G342宋坑非现场时,经治超动态称重设备检测并自动报警提示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并通过LED电子情报板告知该车辆驾驶员立即到河南濮阳台前夹河超限站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调查处理,但当事驾驶员武作路未按要求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型,车货总质量56100kg,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该类型车车货总质量49000kg的规定,车货总质量超限7100kg,超限率14.48%。经调查核实,焦作市鹏字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实施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
0.02
200.00元
濮阳市台前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
2026-02-12
2
濮台罚字(2026)第0200013号
台前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石娜(执法证号16090517035),美兴艳(执法证号16090517036)通过调取技术监控数据发现,2026年02月04日22时52分,焦作市鹏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豫HM3371重型半挂牵引车载货行驶至台前县G342宋坑非现场时,经治超动态称重设备检测并自动报警提示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并通过LED电子情报板告知该车辆驾驶员立即河南濮阳台前夹河超限站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调查处理,但当事驾驶员付荣琪未按要求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型,车货总质量56800kg,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该类型车车货总质量49000kg的规定,车货总质量超限7800kg,超限率15.91%。经调查核实,焦作市鹏字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实施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
0.02
200.00元
濮阳市台前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
2026-02-12
3
濮台罚字﹝2025﹞第1200042号
台前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石娜(执法证号16090517035),美兴艳(执法证号16090517036)通过调取技术监控数据发现,2025年12月09日00时07分,焦作市鹏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豫HN9232重型半挂牵引车载货行驶至台前县G342宋坑非现场执法点时,经治超动态称重设备检测并自动报警提示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并通过LED电子情报板告知该车辆驾驶员立即到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夹河超限站消除违法状态,按受调查处理,但当事驾驶员未按要求到指定地点按受调查处理。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型,车货总质量56550kg,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该类型车车货总质量49000kg的规定,车货总质量超限7550kg,超限率15.41%。经调查核实,焦作市鹏字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实施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
0.02
200.00元
台前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
2025-12-29
4
濮台罚字﹝2025﹞第1200044号
执法人员石娜(执法证号16090517035),姜兴艳(执法证号16090517036)通过调取技术监控数据发现,[检查时间],[当事人名称]所有的豫HP3700重型半挂牵引车载货行驶至台前县G342未坑非现场执法点时,经治超动态称重设备检测并自动报警提示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并通过LED电子情报板告知该车辆驾驶员立即到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后方瑞兴卸货场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调查处理,但当事驾驶员未按婴求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型,车货总质量56850kg,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该类型车车货总质量49000kg的规定,车货总质量超限7850kg,超限率16.02%。经调查核实,焦作市鹏字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实施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
0.02
200.00元
台前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
2025-12-29
5
濮台罚字﹝2025﹞第1200043号
台前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石娜(执法证号16090517035),姜兴艳(执法证号16090517036)通过调取技术监控数据发现,2025年11月05日23时50分,焦作市鹏字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豫HP3700重型半挂牵引车载货行驶至台前县G342未坑非现场时,经治超动态称重设备检测并自动报警提示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并通过LED电子情报板告知该车辆驾驶员立即到河南省濮阳台前后方瑞兴卸货场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调查处理,但当事驾驶员未按要求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型,车货总质量55700kg,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该类型车车货总质量49000kg的规定,车货总质量超限6700kg,超限率13.67%。经调查核实,焦作市鹏字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实施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
0.01
100.00元
台前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
2025-12-29
6
焦环罚﹝2025﹞21号
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2025-01-24
7
豫焦交简罚字〔2024〕第1200002号
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罚款贰佰元整
200.00元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
2024-1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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