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聊城市新远方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玉栋注册资本:3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1500MA3RTNJF12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城街道办事处崔庄村山东聊城东辉饲料有限公司院内1号车间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8-10
排除妨害纠纷
聊城市新远方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山东聊城东辉饲料有限公司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2
2022-08-09
排除妨害纠纷
聊城市新远方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山东聊城东辉饲料有限公司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聊开市监处罚﹝2025﹞68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之规定,构成“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违法行为。
1、没收违法所得200元; 2、罚款30000元。上述罚没款合计30200元。
30000.00元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07-14
2
聊环罚﹝2024﹞7号
2024年11月29日,我局对你单位进行检查,调取聊城市机动车环检业务监控平台,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你单位2024年6月21日对车牌号为鲁PM9676柴油车进行尾气排放检验检测时,车辆检验过程中出现5次明显可视蓝烟,不符合《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1237-2021)的检验技术要求,未按照《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结果判定要求判定为排放检验不合格,对该车辆出具了合格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出具的报告为虚假排放检验检测报告。
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叁佰贰拾元整
100000.00元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5-05-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