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秦巴金玉米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柴晓永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3040500032185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十堰市郧阳区大柳乡杨家村一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9-17
2020-07-10
(2020)鄂0304执恢16号之二
合同纠纷
湖北秦巴金玉米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市兴盛和科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7-10-26
2017-08-28
(2017)鄂03民特33号
民事案由
湖北秦巴金玉米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十堰慧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销仲裁裁决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4-12-10
2014-12-10
(2014)鄂郧县民一初字第01188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江**、湖北秦巴金玉米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北秦巴金玉米有限责任公司、杨**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郧阳市监处罚〔2026〕74号
2026年7月28日,本局执法人员前往十堰市郧阳区大柳乡杨家村一组的湖北秦巴金玉米有限责任公司核查上述举报线索,现场核查情况如下,产品名称:苞谷糁;净含量:500克;保质期:9个月;执行标准:GB/T 22496;生产许可证:SC10142030400036;生产单位:湖北泰巴金玉米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单位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郧县大柳乡杨家村一组。包装袋正面印有“口感好、更健康”“非转基因玉米”“湖北秦巴金玉米有限责任公司、郧县大柳秦巴金玉米专业合作社、荣誉出品”等字样。本局于2026年8月6日对上述线索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分别于2015年9月,2015年10月,2015年12月18日获荣誉证书。当事人生产“苞谷糁”(规格:500g/袋)原料来源于“郧县大柳秦巴金玉米专业合作”,但该合作社已于2025年7月3日注销且存续期间并未获得任何荣誉证书,该合作社与当事人名称并列印制“荣誉出品”易造成消费者误解。产品外包装正面印有“口感好!更健康!”字样,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宣传用语的科学依据或对比数据,该用语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另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自主设计“石磨大柳苞谷糁”(规格:500g/袋)的外包装袋,以0.16元/份的价格委托印刷2000份,广告印刷费用为320元。由于当事人公司人员变动,委托合同遗失,产品投入市场时间已无法查证。当事人已于2026年6月重新印制包装袋,删除上述违规字样。涉案批次产品(2025年10月生产)共销售80袋,单价4.8元/袋,货值金额384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的规定予以处罚,综合考量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性质、情节等因素,本局责令当事人规范经营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给予当事人罚款320元的行政处罚。
320.00元
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