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智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戴敏 | 注册资本:5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66829295961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贺村镇贺丽路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21
(2025)浙0881民初5004号
浙江智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精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江山市人民法院
2
2022-12-15
(2022)浙0881民初28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智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辰浩科技有限公司
江山市人民法院
3
2022-10-09
(2022)浙0881民初28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智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辰浩科技有限公司
江山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0-25
2025-10-23
(2025)浙0881民初500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智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精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3-22
2022-12-15
(2022)浙0881民初2846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智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辰浩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江山应急罚决〔2026〕第000016号
2026年7月3日,我局接信访举报对浙江智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问询,发现测试组王秋、徐瑞进行电路测试工作,但均未取得电工操作证。
1、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60000.00元
江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6-09-18
2
江山应急罚决﹝2026﹞第000009号
当事人浙江智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在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贺村镇贺丽路8号实施了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培训取证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5000.00元
江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6-07-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