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顺鑫烟酒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芳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13MA0754DL69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普东街宜白北里3-6-105-108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北辰市监处罚〔2026〕333号
经查,当事人已办理营业执照及预包装食品备案证,当事人在位于天津市北辰区普东街宜白北里3-6-105-108的天津市北辰区顺鑫烟酒便利店在货架上摆放待售的2袋顾湘牌香辣丝(50克/袋),生产日期为2025年11月11日,保质期6个月,截止检查当日,上述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仍在当事人店内摆放销售。本案货值金额6元,违法所得1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构成要件。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2
2
津北辰市监处罚〔2025〕16号
当事人在位于天津市北辰区普东街宜白北里3-6-105-108的天津市北辰区顺鑫烟酒便利店货架上摆放待售的2瓶喷泉牌芥末调味油(25ml/瓶),生产日期为2024年3月1日,保质期12个月,截止检查当日,上述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且仍在当事人店内摆放销售。
1.罚款2000元;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喷泉牌芥末调味油2瓶。
2000.00元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