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闪闪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闪闪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11424MA44GUHG62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柘城县邵园乡学府路15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柘市监处罚〔2026〕100号
2026年3月18日,现场对该店进行监督检查,在该店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有1、芦荟胶,净含量:300g,限用日期:20251005,共计3盒,已超过限用日期;2、调皮熊花露水,净含量:100ml,限用日期:2025.12.06,共计3瓶,已超过限用日期,经初步核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之规定,申请予以立案。2026年3月18日,经报请局领导审批获准,向当事人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柘市监强制〔2026〕21号,于2026年3月18日,进行立案调查。2026年3月20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询问通知书(文号:柘市监询通〔2026〕81号),当事人按照要求到我所进行了询问,2026年3月20日对当事人制作了询问笔录一份。
经查,当事人自2024年开始经营,办理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1424MA44GUHG62,地址:柘城县邵园乡学府路151号,注册日期:2017年10月20日。
经询问,2026年3月18日,现场对该店进行监督检查,在该店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有1、芦荟胶,净含量:300g,限用日期:20251005,共计3盒,已超过限用日期;2、调皮熊花露水,净含量:100ml,限用日期:2025.12.06,共计3瓶,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产品的购进记录凭证,上述过期的芦荟胶及调皮熊花露水是因生意不佳没有及时清理,导致超过使用期限。当事人声称芦荟胶共购进3盒,调皮熊花露水共购进一盒,每盒5瓶,当事人在芦荟胶和调皮熊花露水超过使用期限后未销售;上述化妆品芦荟胶货值金额30元;调皮熊花露水货值金额15元,共计货值金额45元。
调查中,当事人认识态度较好,积极配合。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芦荟胶3盒;调皮熊花露水3瓶);
2.罚款3000元。
3000.00元
柘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