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长春市绿园区世和大药房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何佳旺注册资本:1.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06MA17CN9352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支农大路宝雍阁金色欧城C、D组团C3幢120号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绿处罚﹝2024﹞287号
现已查明:当事人长春市绿园区世和大药房,在供货商未提供药品销售资质、药品合法来源等证明材料情况下,于2022年7月24日从孔祥新犯罪团伙成员宋士丽处进购了30瓶艾司唑仑片,进购单价15.00元/瓶,总计450.00元;于2022年12月7日进购20瓶地西泮片,进购单价15.00元/瓶,总计300.00元,上述涉案药品经鉴定为假药。当事人述称其进购的30瓶艾司唑仑片中有2瓶自用,其余均免费提供给他人,进购的20瓶地西泮片全部销售,其中3瓶以15.00元/瓶的价格销售给亲属沈琦,以16.00元/瓶的价格销售10瓶,以17.00元/瓶的价格销售5瓶,以18元/瓶的价格销售2瓶。案发后,公安机关在购买者沈琦处查扣尚未食用的地西泮片(国药准字号:H1021749,生产单位:太原市振兴制药有限公司,产品批号:20220420,生产日期:2022年4月12日)1瓶,已开封,内含97片。上述药品货值金额776.00元,因当事人与证人对涉案药品的价格和数量在公安刑事侦查笔录和我局询问笔录中供述不一致且不明确,司法机关和我局执法人员亦未发现涉案药品的销售记录等相关凭证,依据有利于当事人原则,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的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十年内禁止其药品进口。”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50000.00元。
150000.00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绿园分局
2025-05-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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