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腾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仁强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03MA2E54L05U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塘雅镇金义快速路5555号X047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鄞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160号
2024年03月29日,宁波市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发现当事人金华市腾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情形,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金华市腾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柒仟元的处罚。
给予金华市腾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的处罚
7000.00元
宁波市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5-30
2
温龙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011号
2024年01月16日,温州市龙湾区消防救援大队发现由金华市腾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的榕华福邸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的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一般违法情形,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金华市腾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壹佰元的处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后,持缴款单于十五日内通过浙江政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pay.zjzwfw.go.cn)、支付宝进行缴款支付。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金华市腾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壹佰元的处罚
3100.00元
温州市龙湾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1-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