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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余杭第五分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冷智勇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10MA2J201K9B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时代天元城19幢1层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室、B1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余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493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8月19日,杭州市余杭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杭州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余杭第五分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地下一层冷库、办公场所、配送区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形。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杭州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余杭第五分公司地下一层冷库、办公场所、配送区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地下一层冷库、办公场所、配送区停产停业,并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使用支付宝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或交至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帐号:2********************5)。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杭州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余杭第五分公司地下一层冷库、办公场所、配送区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处罚
30000.00元
杭州市余杭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10-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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