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辉南县朝阳镇万家旺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威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523MA14CTMP1Q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朝阳镇爱国街外围(原西市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辉市监处罚〔2025〕TL3号
当事人从2013年5月27日开始经营的,主要经营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餐饮服务;电子烟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玩具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化妆品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当事人自2024年3月以来,因更新门店收银结算系统后,系统默认为金额尾数处理方式为四舍五入,导致在收取散装称重商品尾款出现1分-4分时采取尾数全部抹零,5分-9分时,实际收取均为1角,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结账单信息,截至本局查获之日,当事人共收取反向抹零数据为1291条,涉及金额为17.78元,违法所得17.78元。
2024年12月18日,辉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投诉举报人称在辉南县朝阳镇万家旺超市购买树椒和散虾片,结账时商家收取树椒费用2.6元、收取散虾片费用2元,但经投诉举报人按计量称重计算树椒费用应为2.56元、散虾片费用应为1.98元,群众表示商家存在多收款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辉南县朝阳镇万家旺超市进行现场核实,发现当事人确实存在收取未予标明费用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17.78元;2、罚款1950元。
1950.00元
辉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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