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瑞荣展览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瑞雪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2MA4K4H2DXH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梨花路39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市监处罚〔2026〕138号
经调查核实,“百草枇杷糖”系普通食品,生产厂家为西安清汁醇健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361012210057。2026年4月8日,当事人委托武汉艺润广告有限公司统一制作展销会内店铺的宣传展板和产品标签等宣传资料,其中制作商品“百草枇杷糖”的广告展示牌和产品包装的广告宣传费用为59元。当事人因法律意识淡薄,为提升销量,经营普通食品擅自发布治疗疾病相关的广告。案发后,当事人认识到自身的违法行为,已进行整改。...[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二)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经研究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处以141元罚款。
141.00元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5
2
青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2号
2026年1月19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根据市民投诉在对青山区印象城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武汉瑞荣展览有限公司举办的年货节临时铺位占用、堵塞印象城环形消防车通道。该单位使用功能类别为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及使用性质类似场所,鉴于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1处属于轻微违法,确定为轻微阶次,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已构成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现决定给予武汉瑞荣展览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的处罚。
8000.00元
武汉市青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01-27
3
硚消行罚决字﹝2025﹞第0061号
2025年12月12日,我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对位于武汉市硚口区汉西三路59、61号的武汉瑞荣展览有限公司进行举报投诉核查时,发现该单位占用1处消防车通道,经调查是该单位负责人所为,属于单位违法行为。该单位性质为展览临时展棚,属于其他人员密集场所,面积小于3000㎡,单位占用1处消防车通道,适用轻微阶次。武汉瑞荣展览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罚款
8100.00元
武汉市硚口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12-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