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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区益家人生鲜超市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旖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05MA17NX1076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长春市二道区龙腾香格里A区第3#幢106号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二不罚〔2023〕118号
经查,当事人从宽城区勇智粮油经销处共采购了尚品大公食品调和油6桶,分别于2022年9月13日采购1件(4桶)、2022年12月25日采购2桶,进货单价为60.00元/桶,销售单价为68元/桶,抽样基数为3桶,共抽样2桶,货值金额合计204元。经营过程中,当事人索要了供货商和厂家经营资质、产品检验报告、进货单据,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调和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如实说明来源。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2年12月24日从宽城区勇智粮油经销处购进被抽检批次的食用调和油乙基麦芽酚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测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涉嫌构成了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当对当事人予以惩戒,但由于当事人经营证照齐全,当场提供了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货票据,验证产品的合法来源,当事人进货时不知道被抽检批次产品乙基麦芽酚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建议依法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0.00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
2024-01-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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