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地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乾兴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833954412XP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一碗水村黄泥榜村民小组37号附3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7-25
(2022)渝0106民初10009号
民间借贷纠纷
罗**
重庆市永川区地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周**,黄**,黄**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2
2022-06-14
(2022)渝0106民初10009号
民间借贷纠纷
罗**
黄**,周**,重庆市永川区地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黄**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3
2022-04-08
(2022)渝0106民初6239号
民间借贷纠纷
罗**
周**,重庆市永川区地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黄**,黄**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4
2021-09-14
(2021)渝0118民初8049号
劳动争议
冉**
重庆市永川区地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5
2021-09-10
(2021)渝0118民初8049号
劳动争议
冉**
重庆市永川区地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6
2021-08-30
(2021)渝0118民初8049号
劳动争议
冉**
重庆市永川区地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7
2020-12-23
(2020)渝0118民初10771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林**
重庆市永川区地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1-29
2020-12-31
(2020)渝0118民初10771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林**与重庆市永川区地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永川市监处罚﹝2024﹞270号
;;当事人于2015年4月29日注册成立了该公司,并办理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8193247294,办理了《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10450011807541,有效期至2025年9月27日。当事人生产经营至今。;;经查,2023年9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生产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当事人正在开展调味品生产活动,现场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腌制间积水严重,地面不平整;2、车间纱窗未关,有苍蝇;3、进货查验记录不完善,未收集农户信息等资料;4、未见2023年9月11日后的生产、投料记录;5、车间各门未关闭,有交叉污染;6、实验室温度计、电子天平未检定;7、6名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8、未见9月14日以后出厂检验记录。根据上述违法行为,我局于当日对其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渝永市监当罚〔2023〕1003号),责令其于2023年10月7日前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执法人员2024年3月7日回访时,发现该公司1、腌制间积水严重;2、车间纱窗未关闭;3、车间各门未关闭,存在人物交叉污染;4、进货查验记录不完善,未收集萝卜条的农户购进资料等4项问题未整改。;;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主动配合查处,并对上述情况确认属实。
;;;当事人食品生产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和未按规定实施生产过程控制要求,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十三)项的规定处罚。;;当事人在案件调查中积极配合,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符合《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二)项;(二)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的规定,依法应当给予当事人减轻处罚或者从轻行政处罚。;;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第(一)、(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十三)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