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鄂尔多斯市民之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海鹏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02MABUQU6U1M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建宁家园2-1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东市监处罚〔2025〕170号
鄂尔多斯市民之康大药房有限公司销售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假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九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因此当事人属于销售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假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十年内禁止其药品进口。
-元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3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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