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永精准电子秤直销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同晓婷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113MAB0HER0XL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塔区欣桥蔬菜批发市场四环西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雁市监处罚〔2025〕438号
西安市雁塔区永精准电子秤直销部店涉嫌经营久牌电子秤(规格型号:ACS-30B,生产日期/批号:2024-08-01),2025年3月19日购进了5台,2025年6月23日抽检2台,其中1台被检测,1台存放在西安市雁塔区永精准电子秤直销部店的货架上,2025年8月28日退回供货商2台,进价是125元/台,销售价格是180元/台。综上,因当事人涉嫌销售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货值金额0元,违法所得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移送处理通知单(〔2025〕006号)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陕西省计量科学院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为NO:《检验报告》(NO: SJ20250025YJ),证明案件来源情况;
2.《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证明当事人涉嫌销售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违法事实。
3. 西安市雁塔区永精准电子秤直销部的《营业执照》,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情况。
4、西安市雁塔区《关于抽检不合格ACS-30B 型电子秤的线索告知函》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