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格达奇区李福记烧烤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明磊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2741MA198ANT15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加格达奇区红旗阳光14.23#1层北03号商服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加市监处罚[2023]83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
经核查当事人于2017年03月开始经营无需再加热,在常温或者低温状态下即可食用的冷食类食品:红油毛肚、水煮花生、老醋松花蛋、拍黄瓜(大份)、老虎菜、麻香干豆腐丝。
当事人通过店内堂食和美团、饿了么平台加工销售红油毛肚的销售数量是1份,共计销售了26.00元;水煮花生的销售数量是2份,共计销售了30.00元;老醋皮蛋(松花蛋)的销售数量是1份,共计销售了15.00元;拍黄瓜(大份)的销售数量是7份,共计销售了84.00元;老虎菜的销售数量是4份,共计销售了60.00元;麻香干豆腐丝的销售数量是2份,共计销售了30.00元。
因美团、饿了么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当事人销售数量、金额为综合数据不能详细区分,故当事人经营冷食类食品数量、金额需综合当事人提供证据材料及美团、饿了么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证据材料。
当事人经营案涉冷食类食品货值245.00元,违法所得245.00元。
上述事实,主要由以下证据证明:
1、加格达奇区李福记烧烤店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1页,证明:当事人具有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的事实;
2、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1份1页,证明:当事人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事实;
3、经营者李明磊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其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事实;
4、2023年10月30日,加格达奇区李福记烧烤店现场检查笔录一份3页、现场检查照片2份8张,证明:当事人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事实;
5、经营者李明磊的询问笔录2份8页,证明:当事人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事实;
2023年11月23日大兴安岭蓝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理苏丹询问笔录1份5页、大兴安岭送啥都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李志鹏询问笔录1份6页,证明当事人通过美团、饿了么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经营冷食类食品的事实。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0.00元
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